广东开放大学 广东理工职业学院各级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管理暂行办法
粤开大 组宣 〔2012012016〕1号
微博、微信作为互联网新媒体,以其传播快、覆盖广、影响大等特点,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方面日益发挥重要作用。为规范学校各级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的开设和运行,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共广东开放大学委员会 中共广东理工职业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宣传工作的意见》及《广东开放大学 广东理工职业学院新闻宣传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广东开放大学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ougd-gdrtvu)、“广东理工职业学院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GDPI-2005)及“广东理工腾讯微博”是广东开放大学和广东理工职业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及微博,由组织宣传部负责建设和管理。
第二条广东开放大学 广东理工职业学院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将以资讯推送、信息查询等方式向广大师生、校友和社会各界展示学校发展成就、体现学校办学特色、传播特色校园文化,努力构建符合师生发展需要、适应社会进步的校园文化建设新平台,使之成为师生沟通的新渠道、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阵地、优化学生服务的新载体。
第三条学校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由组织宣传部负责日常管理。校内各单位(部门)开设的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由组织宣传部负责监督和指导,具体运营由校内各单位(部门)管理。校内各团学组织开设的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由校团委参照本管理办法制定有关规定并负责日常管理和指导。学校各级微博、微信公众平台运营由网络信息服务中心提供技术支持。
第四条凡以校内各单位(部门)或团学组织等名义开设的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等,其管理均按本办法执行。
第五条新建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的校内各单位(部门),需填写《广东开放大学 广东理工职业学院各级微博和微信申请表》(附件1),报学校组织宣传部批准后方可开通。
第六条凡以校内各单位(部门)或团学组织名义在各类网站、平台注册的微博、微信账号,均须填写《广东开放大学 广东理工职业学院各级微博和微信登记表》(附件2),加盖单位(部门)公章后报组织宣传部登记备案。如因工作需要,微博、微信主管单位(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或管理员发生变更,应重新填写《广东开放大学 广东理工职业学院各级微博和微信登记表》(附件2),并及时报组织宣传部备案。每学期末,由校内各单位(部门)汇总所开设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有关数据(如信息发布量、关注人数、访问量、单篇最高访问量),填写《广东开放大学 广东理工职业学院各级微博和微信学期信息统计表》(附件3),并提交组织宣传部备案。该工作量纳入校内各单位(部门)年度宣传工作考核范畴。
第七条学校各级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发布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不得在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上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任何含有法律、法规等禁止的内容。学校各级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和转载有关信息应遵守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凡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相关资料及文件、学校内部办公信息或暂不宜向公众公开的事项,校内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把关,避免泄密事件发生。
第八条校内各单位(部门)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的信息应与本单位(部门)工作相关,不得发布有损学校声誉的信息,不得利用本单位(部门)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纯属个人的信息。发布、转发、评论信息时,应严格把关和确认信息的准确性。
第九条学校各级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在运营管理过程中,应高度重视网络舆情。发生舆情危机时,应主动予以正面回复,积极疏导,将负面影响降到最低;对重大事件、紧急信息或有损学校声誉的信息,学校各级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员应及时向本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组织宣传部汇报,并与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的注册网站及时沟通,妥善处理。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学校有权责令其关闭,并追究其单位(部门)、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管理员的责任。
第十条广东开放大学 广东理工职业学院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员发布信息,必须首先拟定信息内容(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报经组织宣传部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发后方可发布。
第十一条校内各单位(部门)如需在学校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公众平台上发布信息,需向组织宣传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校园网 学校官方微博、微信信息发布登记表》(附件4),经本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组织宣传部审核。
第十二条学校各级微博、微信公众平台账号、密码的掌管和信息发布须指定专人负责。学校各级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的主要负责人、管理员变动后,除将人员变动情况报组织宣传部备案外,还应及时更换登录密码。学校各级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不再使用时,应及时关闭并报组织宣传部备案。
第十三条本管理办法由广东开放大学 广东理工职业学院组织宣传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各级微博和微信申请表.docx (17.38 KB)
附件2 各级微博和微信登记表.docx (16.93 KB)
附件3 各级微博和微信学期信息统计表.docx (17.64 KB)
附件4 校园网 学校官方微博、微信信息发布登记表.docx (16.34 KB)